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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柯桥区漓渚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柯桥区漓渚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286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 20241015
行政区域: 浙江省 预算金额:
获取文件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代理机构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228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柯桥区漓渚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技术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采矿工程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5分,仅具备其中两项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对应负责人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证书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岩土工程、采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证书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项目组成员1、项目组其他成员应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具有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工程测量、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地图编制、测绘与地理信息、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类专业得1分,同一人多个职称证书不能重复得分,最高得7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3分,最高得3分。
(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①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提供的项目组成员人数≥15人的,得5分;项目组成员人数为[10-15)人的,得2分,项目组成员人数为[5-10)人的,得1分,项目组成员人数<5人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②考虑到本项目内容包含了从野外调查、工程勘察、室内报告编制、数据库建设等多方面的系统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必须要求配备较为齐全的项目组人员队伍。根据投标人所提供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覆盖面进行评价,专业类别涵盖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工程测量、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地图编制、测绘与地理信息、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等地质类专业,提供齐全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明显不齐全的不得分。③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注:①、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和近3个月社保、②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注册测绘师证书和近3个月社保。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在项目实施阶段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提前不少于7天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且变更人员应满足同等条件)
4供应商实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地矿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地矿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信用等级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确定,否则不得分)。
5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1日14:30(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4日14: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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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4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83376

质疑联系人:李晓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97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国贸中心中区1幢12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57558810

质疑联系人:汪琴琴

质疑联系方式:139575553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25927

附件信息:

  • 更正公告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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