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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中心医院国产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第四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哈密市中心医院国产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第四批)项目 项目编号: ZDXJ24-035Z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817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预算金额: ¥22.0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1:00 开标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采购单位 哈密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哈密市中心医院国产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第四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J24-035Z 

    项目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国产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第四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手术动力装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手术动力装置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手术动力装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手术动力装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和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2.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不得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按照合计规定周期,向招标人汇报项目进度情况。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中心医院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902-226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联系方式:0991-3858322 0991-385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泓灼 金向盾 郭越

电 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哈密市中心医院国产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第四批)项目-定稿-发政采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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