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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ZGK-2024-HW003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605
行政区域: 米东区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项目采购工作台“小额招采专区”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 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项目采购工作台“小额招采专区”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GK-2024-HW003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冰箱、空调、办公桌椅等家电家具的安装、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采购工作台“小额招采专区”线上获取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录工作台,在获取采购文件区划列表选择“小额招采专区”对应项目,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95763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小额招采专区平台(https://xezc.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孙继刚0991-7892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            

联系方式:周子婷1819985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  0991-3320900